随迁子女医保注意事项

2021-10-20 阅读次数: 859

注意事项



01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本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包括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非佛山市户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非佛山市户籍的学生)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请及时到学校报名办理参保。

02

在本省市外有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本区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区参保)。

03

税务部门将于11月下旬起分批扣缴医保费,如选择在个人银行账户扣缴医保费,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在扣费账户存足金额备扣。如选择自行缴纳医保费,或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请在规定的扣费期内通过微信“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缴费或到税务窗口刷卡缴费。